世上万事万物,皆难逃因果定律。因果者,无形之刑。人生所作所为,或为人知,或为天地知。天地知之,为不可告人之隐秘。
凡修心之人,需明晰因果之意。因果之重,在于其乃事物发展之本来面目。事物拆之,任其变之,则为其本来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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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见,因果,万物之质。因果所在,无形之地。万物不能脱逃因果之束缚,亦在因果之内循循环环。众因果,成轮回。
人之一生,自幼年牙牙学语起,志垂垂老矣行将就木止,便是于世俗世界之轮回。此轮回,非封建迷信之转世投胎一说,而乃情感情结反反复复不能求其解。

人之犯错,错而后错。未经反思,一错再错。因果无对错,其意暗合阴阳。因果亦无好坏,好因生坏果,坏因得好果,也非特例。如此,便可见因果乃客观独立之物。
是以,因果为道。道之支也,因果也。因果变化,道之变化也!